“我与临港同行”福寿园海港陵园文化艺术节之书画大赛
翰墨芳华
——“我与临港同行”职工文化艺术节之
书画大赛
青春正当时,执笔写芳华。
2018年正逢临港集团成立15周年。15年来,在临港园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,留下了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美好瞬间。为展现临港园区的历史与发展,上海南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上海临港产业区工会工作委员会,共同举办“我与临港同行”园区职工文化艺术节书画比赛,用丹青来展现临港的活力与魅力,描绘临港蓬勃发展的印记。
比赛流程
参赛对象
临港集团各开发园区企业职工
参赛项目
作品征集阶段:7.04-7.23
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3日。选送参赛作品,每人每组不超过两件(可同时投书法组和绘画组),须用信封或包装纸加以保护性包装,并附“比赛报名表”与作品一起邮寄至承办单位(南院公司);或是将参赛作品和“比赛报名表”直接交至临港产工委办公室,作品(原件)须于7月23日之前送交。
投递地址1: 浦东新区飞渡路1150号共享服务中心5楼工会办公室
邮编:201305
联系人:闫昊鹏
电 话:18916163772
投递地址2: 上海浦东书院镇杞青路1717号 上海南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邮编:201305
联系人:李茹洁
电 话:15821888310
参赛要求
1. 题材不限、内容自选、体现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2. 参赛作品形式不限。绘画作品,国画、水粉、水彩、漫画、简笔画、钢笔画、铅笔画、蜡笔画等均可。书法作品,毛笔、硬笔、篆刻等均可,字体不限。
3. 作品限1.4×0.7M以内,直幅,无需装裱。
4. 参赛作品每人不得超过2幅。
5. 要求新作,曾参加过本系统的比赛活动的作品,不列入本次比赛的范围。
6. 作品中请不要写标点符号,但是必须落款,有条件可盖印章。
7. 参赛者不得冒名顶替或请人代笔,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,若获奖的,须退换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其它事项:
主办机构对所有获奖作品有摄影、录像及宣传权。
参赛者一旦投稿,即作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的各项条款。
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有最终解释权。
奖项设置
书法类
一等奖: 1名、二等奖:2名、三等奖:3名
入围奖:6名
绘画类
一等奖: 1名、二等奖:2名、三等奖:3名
入围奖: 6名
在绚丽的青春信笺再添自由奔放的灵动一笔,
在多彩的青春诗篇里再增平仄韵律词的动人一首,
“翰墨芳华”
我与临港同行职工文化艺术节之书画大赛,
期待您的参与。
园区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杞青路171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