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与临港同行”福寿园海港陵园文化艺术节之书画大赛

2018-07-03 13:56:46 深圳吉田墓园 288


翰墨芳华

——“我与临港同行”职工文化艺术节之

书画大赛

       青春正当时,执笔写芳华。

2018年正逢临港集团成立15周年。15年来,在临港园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,留下了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美好瞬间。为展现临港园区的历史与发展,上海南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上海临港产业区工会工作委员会,共同举办“我与临港同行”园区职工文化艺术节书画比赛,用丹青来展现临港的活力与魅力,描绘临港蓬勃发展的印记。



 

比赛流程


   参赛对象   

临港集团各开发园区企业职工


   参赛项目   

本次大赛设绘画组和书法组


作品征集阶段:7.04-7.23

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3日。选送参赛作品,每人每组不超过两件(可同时投书法组和绘画组),须用信封或包装纸加以保护性包装,并附“比赛报名表”与作品一起邮寄至承办单位(南院公司);或是将参赛作品和“比赛报名表”直接交至临港产工委办公室,作品(原件)须于7月23日之前送交。

投递地址1:  浦东新区飞渡路1150号共享服务中心5楼工会办公室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邮编:20130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联系人:闫昊鹏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电  话:18916163772

投递地址2:  上海浦东书院镇杞青路1717号 上海南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邮编:201305

           联系人:李茹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电  话:15821888310



参赛要求


1. 题材不限、内容自选、体现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2. 参赛作品形式不限。绘画作品,国画、水粉、水彩、漫画、简笔画、钢笔画、铅笔画、蜡笔画等均可。书法作品,毛笔、硬笔、篆刻等均可,字体不限。

3. 作品限1.4×0.7M以内,直幅,无需装裱。

4. 参赛作品每人不得超过2幅

5. 要求新作,曾参加过本系统的比赛活动的作品,不列入本次比赛的范围。

6. 作品中请不要写标点符号,但是必须落款,有条件可盖印章。

7. 参赛者不得冒名顶替或请人代笔,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,若获奖的,须退换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

其它事项:

主办机构对所有获奖作品有摄影、录像及宣传权。

参赛者一旦投稿,即作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的各项条款。

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有最终解释权。



 

奖项设置


书法类

一等奖: 1名、二等奖:2名、三等奖:3名

入围奖:6名


绘画类

一等奖: 1名、二等奖:2名、三等奖:3名

入围奖: 6名




在绚丽的青春信笺再添自由奔放的灵动一笔,

在多彩的青春诗篇里再增平仄韵律词的动人一首,

“翰墨芳华”

我与临港同行职工文化艺术节之书画大赛

期待您的参与。




园区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杞青路1717号